长久以来,韦伯的《经济与社会》一直被视为社会学的“《神学大全》”(1),但《神学大全》是没人从头读到尾的。韦伯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仍然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下简称为《新教伦理》)(2)。不过,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著作史(Werkgeschichte)为中心重新解释韦伯的努力中,《新教伦理》的地位却多少有些尴尬。《新教伦理》虽然广受欢迎,但因为属于韦伯的“早期著作”,不能算作韦伯的主要作品(Hauptwerk),对韦伯思想整体统一性的系统把握,主要取决于对韦伯晚期成熟作品的解释。(3)而《新教伦理》最初发表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上的版本(Archiv fürSozialwissenschaft und Sozialpolitik,1904—1905)与1919年修订后收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版本(1920年出版)之间的差异,更加剧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使从《新教伦理》入手把握韦伯思想发展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4)
施路赫特非常重视《新教伦理》在韦伯著作史中的位置,将之视为韦伯思想发展所谓“第一次突破”的重要环节:在主题上,《新教伦理》聚焦具有禁欲苦行风格的理性生活践行(Lebensführung),从这一与现代经济秩序相呼应的伦理精神入手,揭示了现代西方文化的独特性;在方法上,韦伯强调观念对生活践行的构成性作用,通过具体的历史分析揭示“观念如何产生历史效果”。然而,尽管《新教伦理》对于韦伯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它仍然属于1910年左右的“第二次思想突破”之前的作品,相对于晚期成熟阶段的《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中宣示的“理性主义的类型学与社会学”(Typologie und Soziologie des Rationalismus),《新教伦理》仍然“只是一个开端”。(5)在他为《韦伯全集》中的《新教伦理》初版卷撰写的导言中,施路赫特指出:
研究《新教伦理》生成史的学者在分析韦伯的这些讲稿时注意到,韦伯在这些课程中采取的视角要“在一些方面比《新教伦理》更为开阔”。(33)这些演讲无论在处理与经济问题有关的文化现象时,还是在追溯经济形态演变的历史时,都展现了更为宽广的视野,在整体上反映了授课教师对国民经济学历史学派的继承与发展。(34)韦伯在1895年就任弗莱堡大学国民经济学教授的就职演讲中就明确主张,国民经济政策的任何工作,考虑的都不是人的福利或社会分配问题,而是“我们想在未来的人中培养出什么样的特性”。因此,国民经济学的学说是“一门人的科学”(eine Wissenschaft vom Menschen),关心的问题是“人的品质”(die Qualit?t der Menschen)。演讲对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农业问题的分析,虽然处理的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政策问题,但韦伯更多关注的是这一问题关系到的民族在政治上的权力利益及其“精神”上的后果——“经济权力和职业与民族的政治领导权并不总是能同时获得”,而后者才是农业问题的要害。在韦伯看来,关键在于掌握经济权力的阶层在支配关系中的位置,这一点不仅决定了眼下面对危机的措施,也事关民族的政治成熟与文明未来。回避国民经济政策的这一政治意涵,恰恰是德国统一后市民阶层“非历史”和“非政治”的精神写照。(35)
仔细考察《新教伦理》的文本,我们会发现,韦伯在1904年—1905年最初发表《新教伦理》时,对于如何处理与政治有关的问题,多少是有些犹豫不决的。在第二部第一章分析加尔文宗对个体实践伦理产生的深远心理后果时,韦伯指出,加尔文宗能有力地将个人从世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同时又具有社会组织方面的优势。韦伯称加尔文宗对二者的结合“看上去是个谜”。我们几乎可以说,韦伯从《新教伦理》开始的整个社会学努力就是要破解这个“谜”。在这里,韦伯插入了一个长注。在注中,韦伯指出,“就我们的特殊观点而言”,问题的重点并不在于从加尔文的教理中推出改革派基督教的“社会性格”——特洛尔奇已经对此有所阐发了——韦伯马上看出,这种思想在“纯粹制度性的教会”中,同样也能建构出来;而加尔文宗的独特性,在于要在教会这样的共同体框架之外,“在世界中”实现其建立共同体的倾向。韦伯进一步论述道,因为强烈憎恶“被造物神化”(Kreaturverg?tterung)的做法,加尔文宗的基督徒会将荣耀上帝的精力转向各种“客观(非人际关系)的活动”。这一倾向不仅体现在对友谊的规避,韦伯还用这一点来解释美国人对个人服侍的反感,以及清教各民族对恺撒制的“相对强大的免疫力”。在这条充满了对加尔文宗思想的政治意涵富有启发性讨论的长注最后,韦伯总结道:“关于拒弃‘被造物神化’,以及首先在教会,而最终在生活本身中应该唯独神来‘支配’的原则,在政治上意味着什么,我们将在下文讨论(davon sp?ter)。”但事实上,这一诺言并未兑现。韦伯在修订《新教伦理》时,将最后这句改为“不属于我们此处关注的问题”(geh?rt nicht in unseren Zusammenhang)。(37)
《新教伦理》在修订时的类似处理,远不止这一处。(38)
1.在第一部第一章引出全书问题时,韦伯援引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称道英国人的“虔信、商业和自由”的论述,提议考察是否英国人在盈利领域的优势,以及其“自由的政治制度”与孟德斯鸠提到的“虔信”有关。在初版中,针对“自由的政治制度”,韦伯称“我们下文(sp?ter)也将结合另外关注的问题考虑”,修订时明确改为“属于另外关注的问题”(ineinen anderen Zusammenhang geh?rt)。(39)
10.第二部第一章在注释中分析德国虔敬派的钦岑朵夫身为伯爵,受封建本能的影响,因此其“社会心理”是由德意志东部的守旧和家父长制束缚造就的,而与西欧理性主义分道扬镳。初版的“我们将在下文看到”在修订时被删去。(49)接下来在分析德国虔敬派逐渐转向情感取向的宗教性时,指出这一差异来自于代表人物在成长的“宗教环境与社会环境方面的反差”,初版指出,“这有关另外的问题”,将在下文处理德国虔敬派在社会和地理方面的扩张(以及其中纯粹政治的因素发挥的作用)时进一步讨论(Davon in anderen Zusammenhang.Erst sp?ter wird auch davon zu redensein),修订时改为,“这一问题无法在此处深入探讨,而且也不便详论”(Darauf kann andieser Stelle nicht eingegangen,ebenso auch nicht davongesprochen werden)德国虔敬派的扩张,前面的“社会环境”也被放入括号中。(50)
11.第二部第一章注释讨论加尔文宗的家父长制性格,与虔敬派基础的家父长制性格上的差异,初版“我们将在其他场合(erst in anderem Zusammenhang)中处理这一问题”,修订时改为“这一问题只能在其他场合中加以讨论”。(51)
16.第二部第二章在讨论功利主义的工作伦理实质上来自于清教反对“被造物神化”的理念的时候,在初版的注释中韦伯预告,“此事的政治面向,属于下文关注的问题”(in einen sp?ter Zusammenhang),修订时改为“不属于此处关注的问题”(nicht in diesen Zusammenhang)。(56)
17.第二部第二章处理自然法塑造的形式性的“合法性”(Rechtlichkeit/Legalit?t)精神时,初版在注释中指出,“就这一点,我们将在处理其他关注的问题(in anderem Zusammenhang)时深入讨论”,在修订版时改为“就这一点,我们无法在此处关注的问题中(in diesem Zusammenhang nicht)深入讨论”。韦伯还特别加上一句,请读者参看特洛尔奇的《基督教社会教义》一书有关旧约伦理对“自然法”意义的论述。(57)
韦伯最初创作《新教伦理》时,虽然对整个研究的主旨非常清楚,但对研究可能涉及的范围并未完全确定。韦伯最初“计划”在考察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关系的同时还涉及许多相关的主题。韦伯本人始终强调,《新教伦理》并非一项“已经完成的封闭”(etwas in sich Abgeschlossenes)研究。(69)我们现在仍然可以从《新教伦理》结尾处的预告了解韦伯原先设想的计划:
《新教伦理》最初发表的文本不乏对“社会”和“政治”的讨论。作为全书引子的第一部第一章,题目就是“教派归属与社会阶层”(Konfession und soziale Schichtung)。(78)韦伯在研究中也始终将处于上升期的市民中产阶级,或者说小市民阶层视为新教生活观和工作伦理的“典型承载者”。因为根据韦伯的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特有的生活践行与职业观的形成,并非来自孤立个人,而是取决于“人群团体”(Menschengruppen)所具有的观念。(79)但小市民同样可能是传统主义的承载者,并不能“先验地”从特定阶层的社会关系推出其“宗教意识内容”(religi?serBewu?tseinsinhalt)。(80)《新教伦理》分析的特点就在于,尽管充分考虑阶级背景可能的影响,但对各种不同的伦理立场与生活风格的说明,主要着眼于“内在特质”,而非外在的社会条件与历史状况。(81)社会阶级对宗教生活的影响,至少在这一时期,韦伯毋宁视之为“唯物主义史观”的洞见。(82)正如我们在上述删订材料第21项看到的,韦伯在修订时明确澄清,禁欲伦理的“阶级制约”问题并不属于《新教伦理》关注的问题,却属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处理的问题。(83)而《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对社会阶层问题的处理不局限于经济史观的把握方式,而是在经济制约的“阶级状况”(Klassenlage)之外优先考虑“地位状况”(st?ndische Lage),后者更多体现支配形式中与生活践行方面的差异有关的社会分化。(84)
《新教伦理》在处理加尔文宗及新教各派时,一再强调在原则上拒弃“被造物神化”对于理解其成员伦理实践的“根本重要性”。而对“被造物神化”的拒弃,带来的“与权威为敌”的普遍倾向,既具有解除传统主义的伦理束缚、“反抗传统权威”的否定意涵,也意味着某种积极的宗教动机或推动力,这构成了一种“非政治甚至反政治的原则”(unpolitische oder geradezu antipolitische Grunds?tze)。(92)
当然,在韦伯看来,新教诸派的伦理原则的出发点首先是“非政治的”,其伦理要求与权威的潜在敌对关系源于“与现世断绝而导致的宗教义务”(aus der Abscheidung der Welt folgende religi?se Pflicht)。(93)然而,新教伦理原则的“非政治性”原则,与韦伯后来在亚洲宗教中发现的“非社会与非政治的性格”不同,不是出离现世的空无(94),相反,是对信众的此世生活进行完全的伦理管控,这就与封建性的或传统主义的社会秩序存在根本的紧张。正是这种伦理特性,引起天主教与路德宗共同的憎恶,将加尔文宗视为生活秩序上的对手。(95)从伦理风格或生活秩序的根本冲突,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韦伯对英国17世纪围绕《游艺条例》(Book of Sports)展开的斗争的分析。根据韦伯的分析,国王在这方面的立法努力,就是为了干扰清教徒“秩序井然的生活践行”,从而“破坏其反权威的,因而也对于国家是危险的禁欲倾向”。(96)总的来说,韦伯在《新教伦理》中主要是在这一伦理意义上断言,“禁欲的纯正形态就是与权威为敌(autorit?tsfeindlich)”(97)。从伦理角度看,“与权威为敌”不过是新教生活践行中“与世界为敌”(Weltfremdheit)特性的体现罢了。(98)
(1) FriederichTenbruck,“The Problem of Thematic Unity in the Workof Max Weber,”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Vol.31,No.3,1980,p.316(idem,“Das Werk Max Webers,”K?lner Zeitschrift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Vol.27,1975,pp.663702).
(2)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年;下文涉及本书的引用在括号内注明德文全集版(Max Weber Gesamtausgabe,Horst Baier et al eds.,Tübingen:J.C.B.Mohr)页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涉及德文全集版中 I/9、I/18,两卷关系和详细出版信息见本页注释 3。
(3) Tenbruck,“The Problem of Thematic Unity in the Works of Max Weber,” pp.316,319320.
(4) 腾布鲁克特别强调,学者们往往忽视通行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版本实际上包含了韦伯在将该研究收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出版时增订的大量内容。《韦伯全集》的处理办法是将1904年—1905年的初版(I/9:AsketischerProtestantismus und Kapitalismus.Schriften undReden 19041911,WolfgangSchluchter et al eds.,Tübingen:J.C.B.Mohr,2014)与1920年的修订版(I/18:Die protestantische Ethik und der Geist des Kapitalismus/Die protestantische Sekten und der Geistdes Kapitalismus.Schriften 19041920,Wolfgang Schluchter et al eds.,Tübingen:J.C.B.Mohr,2016)分别出版。下文在引用的时候,一般引用I/9,修订的内容则引用I/18。
(12) Schluchter ed.,Rationalism,Religion and Dominion,A WeberianPerspective,ch.XIII.
(13) 韦伯:《经济与社会》,第二部分第三章(这一部分属于《经济、诸社会秩序与权力》的早期手稿),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76页(I/22:1,114),加粗强调为原文所有(下同)。折原浩特别提醒我们注意这段话对理解《经济、诸社会秩序与权力》早期手稿文本结构的重要性。参见Hiroshi Oriharaand Yoshiro Yano,“From ‘A Toro with a WrongHead’ to ‘Five DisjointedBody-Parts without a Head’:A Critique of theEditorial Policy for ‘Max WeberGesamtausgabe’ I/22,”Max Weber Studies,Vol.3,No.2,2003,pp.140141。
(119)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104页(I/9:291292);Otto Hintze,“Calvinismand Raison d’Etat in Early Seventeenth-Century Brandenburg,”in The Historical Essays of Otto Hintze,Felix Gilbert e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pp.88154(这一其他方面非常重要的研究,在我们这里关心的问题上,许多时候并未能区分耶里内克式的思路与韦伯的思路,特别参见pp.92,106);GerardOestreich,Neostoicism and Early Modern State,Brigitta Oestreich and H.Koenigsberger ed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pp.69,271;沃尔泽:《清教徒的革命:关于激进政治起源的一项研究》,第15页。
(136) 在《政治作为天职》中,韦伯围绕“国家”概念阐述了对政治的理解。而“国家”概念堪称韦伯社会学范畴体系的“拱顶石”——在这一概念中,人的斗争与合法性秩序的概念以制度化经营的方式结合在了一起。换言之,“国家”作为“一种人支配人的关系”,正是人类共同行动通过“支配”得以发展的最终结果。而“政治”,对于韦伯来说,就是围绕国家“争取分享权力或对权力分配的影响力”。作为政治活动焦点的“权力”(Macht)不过是“行动者在一个社会关系中可以排除抗拒以贯彻其意志的机会”。而支配则是强加意志的命令被服从的机会。对于任何领导性的政治家而言,“意志的品质”都是决定性的。一战后韦伯在《政治作为天职》等一系列演讲中都对致力于追求“人对人支配的极小化”(Minimisierung der Herrschaft)的思潮提出了相当恳切的批评。有关韦伯的社会学概念体系中行动理性化与支配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另外找机会讨论。有必要指出的是,支配之所以在“理性主义的类型学与社会学”中发挥如此核心的作用,乃是因为现代社会中人类共同行动本身倾向于“社会联合”(Vergesellschaftung)的形态,这一形态作为理性化的重要过程,正是上文加尔文宗个人主义与社会组织谜一样的结合的社会学意涵。韦伯的支配社会学,或者说韦伯对政治的理解,主要取决于如何理解在这一支配发展的过程中,制度化经营与伦理理性化之间的根本张力。参见韦伯:《政治作为天职》,载《韦伯政治著作选》,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247-249、275、281页(I/17:157161,211,224);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71-77、54-58页(I/23:210215,194198);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411页(I/2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