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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保守的柏克 自由的柏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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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3: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情社会主义的英国自由主义者哈罗德•拉斯基(HaroldLasky)曾这样评价过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一七二九——九七),说他的思想是永恒的政治智慧宝鉴,没有这一宝鉴,政治家们不过是在未经测绘的海面上航行的水手。拉斯基甚至认为:“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上,尚无一人比他更伟大。”爱尔兰史学家威廉•莱基(William Lecky)说过,“到某个时候,柏克的著作可能就没人读了,但凡读过他的书的人没有不聪明的。”这后半句话虽未必灵验,但却道出了柏克思想的重要性。从中西方的思想“交通”史上看,中国学人多去拜访卢梭学说,却很少有人去探视柏克思想。不过近来已有迹象显示,国内知识界开始对柏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各种对立的观点也都试图从柏克的思想中寻求理论支持。尽管姗姗来迟,但这终究是件好事。

柏克被公认为是保守主义的鼻祖,可他自己并不认这个账。从“党籍”上看,他是个辉格党人,不是托利党人。辉格党在近代英国政治史中始终扮演着从托利党争取自由的角色。柏克虽死后以保守者“留名”,但生前却以改革家“著称”。他所在的辉格党数十年间在国会一直是反对党,在许多问题上都与当局和风尚对立。哈耶克认为,辉格党是自由的党(the party ofliberty)。《保守主义》的作者塞西尔指出:保守党人希望提高国王的权力,辉格党人反对提高国王的权力,并致力于保护臣民和议会的权力。另一位著名的辉格党人阿克顿鲜明地代表了辉格党传统的自由主义倾向。可以说,辉格党的传统是自由主义传统的同义词。辉格党的柏克也就是自由的柏克。

柏克的自由主义立场首先表现在他全力支持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对英王统治的斗争。柏克看到,美洲的自由问题与英国的自由问题密不可分。美洲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政府任意权力的抵制不过是英国人民抵制这种权力的另一个阶段。柏克对美国革命的支持与柏克对税收问题的看法有关。柏克把税收与政制的关系看得很重。他在《法国革命反思录》中有句名言:“国家的税收就是国家。”因为税收是一切公共权力的源泉,而税收的源泉是财产。而保护财产及其权利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根本目的之一。税收对国家至为重要,但前提是“取之有道”,不受纳税人监督的征税是不义之举。按英国本土的政治传统,自《大宪章》以来,一直是“没有代表不纳税”。征税而不经同意、不受监督,则无异于暴政。若这一传统不能适用于北美殖民地,不就等于推翻英国政府自身的合法性了吗?从英国和美国的经验来看,对创发市场经济和代议政治来说,抵制“取之无道”的税收比无条件地履行

纳税义务似乎更重要。没有正当的税收当然也就没有合法的国家。柏克之所以站在北美人民一边,是因为他反对英王所拥有的“专横的权力”(arbitrarypower)。他反对法国雅各宾派及其领导的大革命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他发现,雅各宾派在对其同胞及法兰西传统中行使“专横的权力”。他指责法国的革命家们摧毁被其视为恶之来源的家庭教区、地方社区、行会、社会等级、教会等这样的中介结构,因为高度集权的政府毁掉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上述“缓冲区”。在柏克看来,传统对于社会秩序与自由是至关重要的,而摧毁上述旧制度并不能真的除掉恶的源泉,却给人们带来白色恐怖。他也没有认为传统是尽善尽美的,只是认为全盘取代传统的“新生事物”可能危害更大。他敏锐地洞察到,既然大革命消灭了旧制度,本由旧制度所承担的社会凝聚职能只好由军队和暴力来执行。用暴力来制造凝聚力,必然要造成暴力的滥用,侵犯人的自由。一七九○年以后在法国和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事件,一再证明了柏克在一七九○年作出的预测。

英美革命与法国革命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民主革命、都声称追求“自由”。这两类革命之间的差别也同样深刻。这种差别决定了柏克对不同革命的不同态度。可以这样说,前者是现实主义革命,后者是乌托邦革命。美国革命的领袖们认为,公民的自由比民主和平等更重要,自由对政府来说也是更容易实现的目标,不像后者那样,只有通过对社会加以全面彻底的改造才能实现。此外,即使对平等的强调也只是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平均)。在法国革命中,对平等、自由和正义的追求则是靠断头台来实现的。



在美国的革命家们眼中,政治追求与价值的实现需要靠制度而非多数人的“公意”,所以,他们把民选政府置于共和的、宪政的、自由法治的制度框架之中,而非靠单纯的“多数决定”来治国。胜任的政府需要如下的品德,如稳定、远见,审慎、公平。所以,这种政府既扎根在民意之中,又与表面上的民意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在法国雅各宾派这些乌托邦革命家的想象中,恶的根源在社会结构之中,只要消灭了这些制度结构及其阶级化身,罪恶就会消失,美德就会盛行。现实主义革命家认为,人类的恶的根源在于自我,推翻恶的制度并不能保证有一个更好的制度取而代之。

柏克作为英国议会的一员,按“阶级分析”的方法,也属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他似乎更有理由反对美国革命,同情法国革命,因为美国革命的矛头是针对英国的,而法国革命与英国毫不相干,是法国人反对法国人的革命,更何况这场革命还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招牌。由此可见,柏克对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不同态度是出于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没有狭隘的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小家子气”。

法国革命是人类政治史上空前而有后的事情,是近现代乌托邦革命和塔尔蒙(Talmon)所谓的“极权民主”的滥觞。这场革命企图按照理性主义的原理对社会进行全盘彻底的改造。在法国,雅各宾派的革命者以平均代替平等,以专横代替自由;美国革命则为当地民众争取实实在在的自由。法国的革命并不致力于改进农民、教士、商人、贵族等的生活,而是用教育、说服乃至用强力和恐怖去改造人性。雅各宾主义的目标是在以“公意”象征的、全新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建立集中的不受约束的权力。

法国的革命导师们相信卢梭的“枷锁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并以“天赋人权”的名义试图打碎“枷锁”,以重新获得“自由”。这种枷锁作为社会对人的约束,或许需要加以改进,却不能彻底取消。为了打碎枷锁,法国革命家试图铲除旧制度的社会结构。而为了达到这一不可达到的目的,且没有必要达到的目的,只得大量增加在法国社会中使用武力。他注意到,对传统和旧的社会结构的毁灭,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去服从一个全权的领袖而别无选择。而且柏克深深懂得这些社会结构,如阶级、阶层、群体、教会及传统势力对中央权力构成了有效的制约,并“构成了抵制过度专制的障碍。”因此,这些社会结构及其权威的消亡必然导致把权力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

美国革命则既是一场自由的革命,也是一场保守的革命,其精神与光荣革命是一致的,与法国革命是相左的。所以,柏克支持美国殖民地人民的要求,却谴责法国国民议会的专横。从英法革命的经验及教训看,封建的等级制度是通向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阶梯。若打碎这一阶梯,取缔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封建的自由”(feudalliberty),通向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道路会更加漫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消灭真正的“封建自由”,也就刨掉了培育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土壤。在柏克眼中,头等重要的是自由和秩序,而不是大英帝国的国际霸权。塞西尔认为,他是美国的朋友,因为他相信美国(革命)的事业就是自由的事业,他是法国(革命)的敌人,因为他相信法国(革命)的事业是摧毁秩序和敌视宗教的事业,也是(以“自由”的名义)毁灭自由的革命。

在国家问题上,柏克同样持的是自由主义的观点,因为他既反对绝对的皇权,又反对极端的民主,而持一条中间路线。其次,他意识到,人类在本性上有根本的缺陷,容易滥用权力,因此,过分强大的国家是很危险的。他反对法国革命,是因为这场革命造就了一个极权的专制国家。他还反对国家对商业和经济的干涉,在经济事务上持自由主义的立场。他力主用代表制度来约束政府的权力,主张国家的权力和能力应受到限制,尤其受到市民社会中各种自愿结社的约束。他有保留地主张言论与新闻自由,几乎无保留地拥护法治与财产权。他极力主张宗教宽容,除非这种宗教显示出强烈的政治激进主义倾向。宗教与财产是社会的双重基础,如果社会要维护,两者必须先得到维护。攻击这两者的人自然也就是社会的敌人,攻击这两者的革命也必然是罪恶的革命,因为它在摧毁人类文明的两根支柱。财产是天然的,自由经济也是天然的,富人少,穷人多,若强制再分配,对富人有害,而对穷人无益。柏克指出:“除了暴君之外,谁会想到竟不经起诉,不容申辩,就剥夺成千上万各色人等的财产呢?”财产带来权利,财产是法律、政治、道德与艺术的基础,也是社会的基石。财产与财产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看其财产权得到保护的程度。处在野蛮状态下的人类,根本没有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本身可以说是文明人的特有权利,是生命(存)权和幸福的关键。很难想象,一个连财产都得不到保障的人,其幸福(权)和生命(权)能平安无事。财产权是人性的条件,也是人类超越自然的条件。西谚“篱笆好,邻居好”指的就是人们可以利用他们自己的知识来追求他们自由的目标,而不必同他人发生冲突,条件是在各自的财产之间用结实的篱笆标出一道明确的界限。这是所有人类的文明得以成长的基石。财产权制度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解决、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而不致造成冲突的最有效的办法。篱笆不好,邻居会加倍觊觎他人的财产,就像制度不好会诱使政治家们加倍僭取权力一样。对自由的态度是衡量自由主义的圭臬。柏克他极其宏扬个人的自由,认为自由应得到维持,自利也应予以理解和鼓励,而不应该阻碍;他所理解的自由是个人潜能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而且对自由的寻求绝对不能以牺牲秩序为代价。自由作为人的权利不是人后天争来的,因为自由是人的先天本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自由的权利若要转化成自由的果实却绝对离不开后天的努力。柏克的自由思想也显露出强烈的保守色彩:秩序与权威应优先于自由。人要享有自由,必须先使自由受到限制。自由不仅受到政治秩序的限制,而且要受到政治秩序的保护。在《反思录》中,他强调,“我所指的自由是与秩序联系起来的自由,自由不仅与秩序和美德并存,而且没有后两者就没有自由。”若社会中没有作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中间结构,个人的自由是没有保障的。另一方面,人的知识和智慧是有限的,故必定会对人享有的自由度产生限制。因此,柏克的自由概念是有限的自由,没有限制的自由必然要导致无秩序和放纵。因此,如果秩序是合法、正当的,自由必须服从于秩序,秩序必须最大限度地保障自由。

作为辉格党人的柏克的经济思想与经济自由主义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极其相似。与柏克讨论政治经济学的有关话题时,斯密发现,在未经事先勾通的情况下,柏克就与斯密的经济主张完全吻合。这件事一直被后人传为佳话。比如说,柏克和斯密都反对通过立法来限制谷物贸易,认为任何“统购统销”的作用只会加剧谷物的短缺和穷人的贫困。现在常有人用柏克的思想来为国家干预经济和加强中央集权乃至实行权威主义辩护,把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的柏克误读成重商主义的柏克。真正的保守主义者都是自由市场经济最虔诚的信奉者,因为市场经济产生自由和繁荣。自由主义的根本使命是减少和约束国家对市场经济和私人领域的介入,对国家与政府的权力加以必要的约束。保守主义的矛头是针对激进主义的,并不是针对自由主义的,除非这自由主义在哲学上信奉理性主义,在政治行动上追随激进主义。保守主义的关键不在保守与否,而在保守什么。若撇开了保守的具体对象,保守主义便空洞无物。“保守”是任何人都可能具有的一种天然倾向,并不自动构成“主义”。对于“保守”自身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美国散文家爱默生曾有过生动的描述:“我们在春天和夏天里是改革者,在秋天和冬天却成了守旧派。我们在早晨是改革者,在夜晚是保守者”。柏克创立的保守主义保守英国的宪法,保守亲和自由的制度,保守对自由友善的传统。所以,保守的柏克只为特定的传统辩解。柏克的保守主义并不为任何传统(尤其是敌视自由的传统)进行辩护或是提供理论支持。所以,援引柏克为一切传统辩护当属无稽之谈。

柏克关心传统,却落实在自由上。柏克毕生所关心的是自由与正义:即法律之下的自由。他认为,英国政制的传统即是自由的传统,英国“政制的一贯政策是提倡和维护我们的自由权,把它们看作我们祖先给我们传下来的,并将由我们传给后代的遗产。”可见,保守的柏克与自由的柏克之间珠联璧合。人类要保守“自由”作为人这个物种中最美好的东西,就要珍视作为过去的智慧之凝聚的传统。保守主义保守有价值的传统,保守自由的传统,非为传统而守传统;保守主义未必是执政者,甚至不是既得利益者。相比之下,政治上的守旧派则保守被证明为不合时宜的传统,往往反对增进自由的改革;而且往往是既得利益者,甚至有可能曾是极端的激进派。

“保守”作为一种主义与通常意义上的“守旧”有着根本的区别。柏克不是“九斤老太”,不以为过去有一个“黄金时代”,也从未指望把英国拉回到历史上的某个“黄金时代”。守旧派认为,黄金时代在过去;激进派认为,黄金时代在未来;保守主义者则认为,人类从来没有黄金时代。守旧派在文化和政治传统上是一种“凡是派”:凡是传统的、旧的都是合理的、可取的。激进派则常常忽视了社会政治传统对社会的深刻影响,以及这种传统中所积累的人类智慧,而只是一味地向未来去追求理想的秩序。

保守主义常常被理解为赞同维持现状的倾向。其实一切政治行动都想保守一定的东西。保守所有的传统和维护所有的传统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柏克并不认为传统是政治行动的唯一依归。并非任何建立在传统之上的东西都是正当的,而且传统本身也是道德判断的对象。他并没有因为反对法国大革命,就放弃了对旧制度的批判。他指出,“法国君主制度的首要恶习是想要统治一切的无休止的愿望。权威之手时时可见,处处可见。因此,对所有的国内事务,政府无不插手;随着这种官方干预越来越普遍,我可以说,凡是始于不当的权力的事情,概莫能外地以不屑一顾的蠢行告终。”

与著名的自由主义者阿克顿爵士一样,柏克对人性的看法一向不乐观,怀有张灏先生说的那种“幽暗意识”。因此,要由政府来维持秩序约束个人,另一方面,既然政府也是由凡人组成的,其权力当然要受到约束。同时,既然人是有局限的,人类的进步就不可能是无限的。对于政治,他也是从消极的角度来看待的。即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而不在于培养公民的美德,更不在于领导全社会去追求一个官方的理想。政府的权力只能用来“止大恶,作小善”。在对待民主的态度上,柏克显然不是一位无条件的民主派。不过,当时所理解的民主与现代的自由民主间有一些重大差异。当时理解的民主仅仅指的是“多数人的统治”。这一民主不仅与自由对立,而且会危及秩序。如果以投票的形式来决定诸如经济、社会、道德事务中“不可投票”的事情,岂不天下大乱?所以,柏克断言:“完善的民主无耻之尤,无畏之尤。”正是考虑到纯粹的多数决定所具有的这一巨大的潜在危害,现代民主要接受种种限制。首先,民主只能局限于国家政权的组织中,不能扩大到其它领域;其次,民主首先以保障自由为前提;最后,民主只能用作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即民主必须辅之以宪政、共和(以共和的手段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和法治。如此看来,柏克对民主的疑惧在今天仍然值得我们深思。为追求“完善的民主”,把民主扩大到一切领域的尝试不过是在为专制铺路,把社会彻底民主化的企图只能造成政治民主的彻底失落。

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所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和理性主义性格迫使老派自由主义者进一步加入保守主义行列来一同捍卫古典自由主义的原则。哈耶克在《为什么我不是保守主义者?》一文中把孟德斯鸠、亚当•斯密、大卫•休谟、柏克、托克维尔所代表的传统首先看作是辉格党人的传统,即自由主义传统,其次才看作是保守主义的传统。所以,哈耶克尽管被奉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言人,却自认为是一位(古典的)自由主义者,一位老派的辉格党人。保守与自由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正如雷蒙•阿隆在《回忆录》中写到,在英法这类自由民主国家中,只有自由派才是真正的保守派。他们只想着保守自由的状态,保守代议制度,保守传统的价值准则,保守欧洲文明的原则。真正的自由派不仅要保卫政治的自由,而且要保守经济的自由。可见,保守与自由是柏克以来的保守主义的一体两面。

保守的柏克与自由主义的“瓜葛”还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到了有力的印证:柏克对在他之前的自由主义先驱,如英国的斯密、休谟,法国的孟德斯鸠等人赞赏不已。柏克最欣赏的思想家是孟德斯鸠,认为孟氏“是启蒙了这一时代的最伟大的天才。”而他之后的欧美自由主义者,如《古代法》的作者梅因、《自由史》的作者阿克顿,美国的联邦党人、十九世纪法国的自由主义者如托克维尔、贡斯当、当代许多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和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都对他推崇备至。

柏克的睿智在于他在法国大革命一开始就预见到了其惨烈的后果。但是,作为一位贤德之士,对政治灾难的先见之明却使他因为自己的卓见而更加感到痛楚和悲哀。当代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柯克(RusselKirk)指出,伟大的自由主义者都受到过柏克精神的浸染。他们都目睹激进主义政治运动对全能政府的追求,对个人自由的践踏,对传统与秩序的破坏,甚至对人性的威胁。柏克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是保守主义者;柏克是保守主义者,因为他是自由主义者。这并不是语言游戏,而是说明在由柏克奠定的保守主义中保守与自由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没有自由的保守必然要沦为守旧与顽固,这样的保守主义必然在政治上沦为威权主义;没有保守的自由必然沦为激进、放纵乃至暴力的泛滥,这样的自由主义必然要走向理性主义和激进主义。

由是观之,柏克在政治上珍视自由,维护宪政,反对国家的专横权力,反对中央集权;在经济上维护财产权;在道德文化上坚持信仰自由,鼓吹宗教宽容。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自由主义倾向不仅表现在政治领域,而且表现在经济领域和道德-文化领域。保守的柏克比自由的柏克显眼,但自由的柏克比保守的柏克重要。


Edmund Burke: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Erance(London:Everyman’s

Liberary,1967);Pre-Revolutionary Writing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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